2月23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 扎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意見》(下稱《意見》)發布。
《意見》提出,創新鄉村振興投融資機制。優先保障農業農村領域一般公共預算投入,強化績效管理激勵約束。加大中央預算內投資、超長期特別國債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對農業農村領域重大項目建設的支持力度。運用再貸款、再貼現、差別化存款準備金率等貨幣政策工具,推動金融機構加大對鄉村振興領域資金投放。支持金融機構發行“三農”專項金融債券。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鄉村振興債券。深入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加強涉農信用信息歸集共享。推廣畜禽活體、農業設施等抵押融資貸款。堅持農村中小銀行支農支小定位,“一省一策”加快農村信用社改革,穩妥有序推進村鎮銀行改革重組。健全多層次農業保險體系,支持發展特色農產品保險。嚴厲打擊農村各類非法金融活動。加強涉農資金項目全過程監管,著力整治騙取套取、截留挪用惠農資金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