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班子成員
領導班子成員3人,分工如下:
郭佳同志主持全面工作,分管綜合處、人事管理處;
楊立明同志分管社會保障處、勞動關系處;
蔡曉彤同志分管就業促進處,協助管理人事管理處;
二、機構設置
1.綜合處。組織推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改革,協調推進信息化建設;負責部門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宣傳、信訪、檔案、安全、政務公開、后勤管理、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重要事項的督查督辦。(辦公電話:0518-85881208)
2.人事管理處。指導全區人事制度改革,擬訂管委會員工管理制度;指導全區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工作,負責崗位設置方案核準及備案、崗位聘用管理及審核,指導聘用合同簽訂及備案,落實技工培訓政策等;指導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工作,開展工資標準調整、核準工作,擬訂管委會崗位工資管理制度;指導全區人員招聘工作,擬訂管委會部門、事業單位人員招聘計劃,審核街道、國有企業人員招聘方案,并組織實施人員招聘工作;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人員調配;統籌全區個人年度考核工作,會同相關部門開展區黨工委管委會年終表彰評先評優工作。(辦公電話:0518-85881128)
3.就業促進處。落實國家和省市就業創業政策,建立健全失業監測和預警制度,健全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市場、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和人力資源流動的政策和規劃,組織實施重點人才工程和項目計劃,指導開展就業創業、職業培訓、人才服務等工作;貫徹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的政策,組織擬訂全區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擬訂全區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區職稱綜合管理工作,承擔職稱初定、初審等工作;完善職業資格管理和博士后管理制度,承擔全區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規劃、培養工作。(辦公電話:0518-85882177)
4.勞動關系處。擬訂全區勞動關系政策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制度,組織開展創建和諧勞動關系工作,承擔區協調勞動關系三方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擬訂全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政策并組織實施,指導開展全區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依法指導全區重大勞動人事爭議案件,承擔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擬訂全區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制度,指導全區開展勞動保障監察工作,依法組織查處和督辦相關重大案件,協調全區勞動者維權工作,承擔區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擬訂全區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點難點問題和重大事件,承擔區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辦公電話:0518-85882190)
5.社會保障處。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職業)年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實施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的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方面擬訂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管理辦法,擬訂全區征地方案中有關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的審核辦法并組織實施;依法監督機關事業單位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組織實施全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的政策和標準。(辦公電話:0518-85882187)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辦公地點: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花果山大道601號新海連大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