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675490773/2024-00185 | 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城鄉建設(含住房) / 通知 | ||
發布機構: |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文號: | 連開住建局〔2024〕20號 | ||
成文日期: | 2024-04-18 | 發布日期: | 2024-04-18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稱: | 關于進一步規范開發區物業服務合同備案工作的通知 |
各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服務企業、小區業委會(物管會):
為進一步加強對建設單位、業主大會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過程監督,規范物業服務合同備案等工作,根據《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現就加強我區物業服務合同備案等事項通知如下:
一、物業服務合同備案范圍
開發區區域范圍內物業服務企業承接的物業服務項目,包括住宅小區、商務辦公樓等項目。
二、物業服務合同備案主體和時間
(一)備案主體:備案責任單位為備案主體,根據合同簽訂主體不同,包括開發企業、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大會或業主大會授權的業委會(物管會)。
(二)備案時間:
1.屬于前期物業服務的項目。
(1)開發企業、物業企業應當在新建物業小區交付使用15日前將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等材料報項目所在地物業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備案手續。
(2)已交付的小區,尚未成立業主大會和業委會(物管會)的,按照前期物業招投標模式重新選聘物業管理的,開發企業、物業服務企業應在物業完成交接查驗之日起30日內,將物業服務合同等材料報物業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2.屬于業主大會或業主大會授權的業委會(物管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項目。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與業主大會或業委會(物管會)簽訂物業服務合同并完成交接查驗之日起30日之內,將物業服務合同等材料報物業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在備案有效期內,因備案事項發生變化而產生變更的,備案主體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提供相關材料辦理備案變更。
三、物業服務合同備案期限
物業服務合同應簽訂有期限合同,明確具體起止時間,合同備案時間與物業合同服務時間一致。
(一)前期物業:新建商品住宅(商業辦公)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備案最長期限不超過3年,時間可從項目首次交付之日算起,安置小區、限價商品房、集資建房、問題樓盤等性質的項目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放寬期限。
(二)業主大會選聘物業:業主大會或授權業委會(物管會)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備案最長期限原則上不超過3年,同時應不超過本屆業委會(物管會)任期結束時間,如特殊情況備案期限超過3年或超出本屆任期,應事先征得街道社區意見。
四、物業服務合同延期備案
(一)前期物業: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到期3個月前,建設單位和物業公司如決定續約或延期物業服務合同,應提前到所在街道、社區和主管部門報備,并在街道社區監督下在小區將相關情況進行公告后方可簽訂續約合同,合同延期備案期限參照前期物業合同備案時間規定。
(二)業主大會選聘物業:業主大會簽訂合同到期3個月前,業主大會或業主大會授權的業委會(物管會)如決定續約或延期物業服務合同,應提前到所在街道社區報備,合同延期備案期限參照業主大會選聘物業合同備案時間規定執行。
五、不予備案情形
物業服務企業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門應不予合同備案:
(一)物業服務企業信息未錄入連云港市物業監管系統或三年內物業服務企業信用分值有過被主管部門計為零分記錄的;
(二)物業服務企業被主管部門限期整改且自身原因未整改到位或整改到位未滿3個月的;
(三)物業服務企業在主管部門、街道組織或監督開展的最近一次服務質量考評或滿意度測評中被評為不合格等次(或60分以下)或不滿意的(或滿意率60%以下)的;
(四)物業服務企業被列為行業黑榜或重點監管對象的且在有效期內或解除監管3個月內的;
(五)一年內因物業服務企業自身原因,造成重大責任事故或10人以上群訪事件的;
(六)物業服務企業近3個月內被主管部門、街道或其他職能部門通報批評或行政處罰的;
(七)主管部門認定其他不予備案情形。
六、工作要求
(一)各街道物管部門要積極參與指導、監督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大會或業委會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梳理摸排轄區物業在管項目備案情況,指導、督促備案責任單位落實物業服務合同備案事宜。
(二)各備案責任單位要嚴格按照規定,簽訂物業服務合同前要廣泛征求相關職能部門、街道社區等意見,核實物業服務企業的信用情況、處罰情況、考核及滿意度測評情況等信息,按照要求提供相關材料,依法備案物業服務合同,并對提供的資料真實性負責。
(三)本通知施行前已簽訂物業服務合同且未辦理備案手續的,備案責任單位應當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到區物業主管部門補辦備案手續;逾期未依法備案或者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區物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將依法依規予以處理,并由所在街道按照無物管或業主自治項目監督管理。
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