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全區物業項目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工作的緊急通知
各街道房管所,各物業服務企業: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精神,充分汲取北京市大興區西紅門鎮、天津市城市大廈火災和濟南市青后小區、灌南縣堆溝鎮化工園區爆炸事件的深刻教訓,切實落實物業服務企業和相關物業管理單位的安全管理責任,根據江蘇省住建廳《關于做好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關于轉發2017年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連云港市消委會《關于深刻汲取北京市大興區"11.18"火災事故教訓全力做好冬春火災防控工作的通知》和連云港市住房局《關于認真吸取灌南"12.9"事故深刻教訓迅速開展全市物管項目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緊急通知》的要求,決定立即在全區開展物業項目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圍
全區所有物業項目,包含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物管小區、商業區、辦公樓、工業廠房等所有物管項目,包含街道和社區負責管理的無物管小區和安置小區。
二、整治重點
1.是否建立消防、電梯等項目安全管理應急預案;
2.全面排查樓梯間、安全出口、門廳等公共空間是否存在易燃易爆及其他影響安全的物品,發現一處整治一處;排查避難區設置是否符合規范,是否存在堆放雜物或擅自改變用途;
3.對堵塞、占用消防通道的應及時勸阻、制止并向消防主管部門報告;
4.消防設施設備是否正常有效,控制功能及聯動運行是否正常,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實專人值班,確保24小時雙人持證上崗;
5.消防車道、消防車登高作業場地是否被堵塞、占用;機動車輛停放是否滿足消防車通行的寬度、高度要求;
6.電氣管理是否符合《連云港市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方案》(連安〔2017〕14號)要求;
7.電動車火災防范納入日常工作,是否存在在疏散樓梯間、疏散走道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亂接亂拉電氣線路充電等問題;
8.小區內是否存在"群租房"問題;
9.電梯是否在年檢有效期范圍內,維保單位電梯維保責任是否落實到位;
10.外墻面是否存在開裂、脫落等危及業主人身安全問題;
11.頂樓是否上鎖并落實專人管理,頂樓平臺是否有亂堆亂放雜物或設施設備脫落等易造成高空墜物隱患;
12.落實二次供水各項巡查防護措施,做好冬季給排水管道保溫防凍工作。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當前,火災等安全事故已進入高發期,防控難度明顯增大。各街道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各社區(村)、各物業服務企業要充分認識當前嚴峻的安全管理形勢,切實將安全管理工作作為歲末年初的重中之重工作抓牢抓實,不斷增強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緊迫感、責任感,全面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切實保障業主生命財產安全。
2.明確責任。各街道房管所、各社區(村)、各物業服務企業應依法對在管項目承擔安全管理責任,切實按本通知要求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不得以開發建設單位相關設施建設不到位、相關部門驗收不到位、承接查驗不到位等借口推脫責任。
3.加強督查。各街道物業管理主管部門應通過召開會議部署、現場督查整改、下發整改通知、掛牌督辦等形式,加大督查頻度、力度,確保督查家家到、全覆蓋。對督查存在的問題應限期整改到位,對整改不到位或故意拖延整改無法保證安全的物管項目,應責令物業服務企業依法解除物業服務合同;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無物管小區和安置小區,要責令相關社區(村)整改到位,并及時啟動問責程序,追究相關社區(村)主要負責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