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有關規定,現將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中心區、出口加工區、擴區)規劃環境影響跟蹤評價予以公示。
附件:
1.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中心區、出口加工區、擴區)規劃環境影響跟蹤評價(簡本)
2.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中心區、出口加工區、擴區)規劃環境影響跟蹤評價工作有關意見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