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675490773/2023-00289 | 分類: | 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監管/工商 /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文號: | 無〔〕號 | ||
成文日期: | 2023-09-12 | 發布日期: | 2023-09-12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稱: | “直播帶貨”消費警示提醒 |
近年來,“直播帶貨”營銷模式發展迅猛,伴隨而來的假冒偽劣、虛假宣傳、交易數據弄虛作假等問題也日益突出。為了幫助廣大消費者在網絡直播帶貨熱潮中更好地保護自身合法權益,根據《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試行)》《關于加強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監管的指導意見》及相關消費市場調查、投訴情況,現發出以下消費警示提醒:
一、科學理性消費,切勿盲目沖動
直播帶貨的即時性特征很容易造成刺激性沖動消費,因此,消費者要多思量購物是否為自身需要,做到理性消費,不要出于對主播個人的盲目信任或受直播平臺以“價格低廉”、“秒殺”或“數量有限”等營造的產品稀缺營銷氛圍影響,而盲目沖動消費。
二、謹慎選擇交易平臺及經營主體
消費者要盡量在官方旗艦店或知名主播的直播間購買商品,可以適當降低買假風險。同時要認真查看經營者在直播平臺的公示情況,查看其是否有營業執照,如果平臺沒有公示商家營業執照,建議不要購買其商品或服務。
三、謹防各種“假優惠”陷阱誤導
建議消費者不要輕信商家作出的“特價”、“清倉價”、“全網最低價”等宣傳。直播間購物要注意四看:一是觀看產品在線和歷史直播數據,通過觀察在線人數、粉絲互動、產品成交等數據分析是否正常;二是觀看產品講解、投放時長是否異常,一般產品講解幾分鐘就會迅速帶動觀眾氣氛進入秒殺環節,產品投放不會連續投放;三是觀看直播間產品點贊與評價,要注重審查評價與其直播間產品的相符性;四是不要輕易相信主播營銷時的話術,要審慎觀察商品的價格變動趨勢和產品資質等情況。
四、留存相關憑證,遇到權益受損要積極維權
消費者除了在購物過程中要仔細了解商家“七日無理由退貨”和“三包”范圍等售后服務規則外,購物后還應在第一時間保存好廣告宣傳、直播視頻、聊天記錄、支付憑證等相關證據,方便佐證訴求。若發現商品質量不合格、與廣告宣傳不符等問題,應及時與商家溝通,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平臺介入,或者投訴到市場監管部門,對因產品質量造成的損害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