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675490773/2024-00086 | 分類: | 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監管/質量監督 / 通知 | ||
發布機構: | 綜合行政執法局(市場監督管理局) | 文號: | 無〔〕號 | ||
成文日期: | 2024-02-29 | 發布日期: | 2024-02-29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稱: | 關于組織申報2024年開發區質量獎的通知 |
區質量發展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各有關組織、個人:
為了深入推進實施質量強區戰略,引導激勵各類組織和個人加強質量管理,推動全區各行各業追求卓越績效,提高產品、工程、服務和環境質量水平,推動開發區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連云港開發區管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質量獎獎勵辦法(試行)的通知》(連開委辦〔2021〕48號)精神,決定組織開展2024年度開發區質量獎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2024年3月1日至4月12日。
二、獎項概況、評審原則和采用標準
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質量獎是開發區管委會設立的質量獎項,授予我區實施卓越績效管理模式,取得顯著經濟和社會效益,在行業內處于領先或先進地位、為我區質量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
開發區質量獎評審工作在自愿申報的基礎上,堅持科學評審、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嚴格標準,好中選優,不向申報組織和個人收取任何費用。
評審標準采用國家標準GB/T 19580-2012《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和GB/Z 19579-2012《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實施指南》。
三、申報條件
(一)組織申報條件
1.在開發區內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生產經營符合國家產業、環保、節能、質量安全政策,連續正常生產經營3年以上;
2.通過GB/T19001-IS0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或其他國際通行質量管理體系的認證,在推行《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國家標準工作中取得顯著成效;
3.企業主導產品的技術和質量指標達到市內先進以上水平,具有較強的知識產權意識;
4.認真履行社會責任,有優秀的經營業績和突出的社會貢獻;
5.從事質量管理專業崗位的人員中,具備質量工作者人數達到一定的比例,并保持逐年上升的趨勢;
6.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具有良好誠信記錄和社會聲譽;近3年無較大質量、安全生產、環境污染、公共衛生、食品安全等事故,無重大質量投訴,無屬于組織自身責任而引起的質量異議、索賠和退貨,近2年無產品在國家、行業和省、市級監督抽查中不合格記錄,無重大勞動保障失信記錄,無其他違法違規不良記錄;出口企業未發生因產品質量安全原因引發的退運、銷毀或官方通報。
(二)個人申報條件
1.在本區從事質量或質量相關工作10年以上;
2.政治立場堅定,恪守職業道德和社會規范,較好發揮示范作用,無違反法律、法規行為,個人信用記錄良好;
3.長期從事組織管理、質量理論研究或一線質量工作,創新意識強,具有體現精益求精“工匠精神”的工作成果,為組織或社會帶來顯著效益,對形成組織質量文化、地區質量發展做出突出貢獻,在行業中有良好聲譽;
4.申報個人為組織負責人的,所在組織應同時符合組織申報條件中第6條的規定。
四、鼓勵及限制事項
1.組織申報方面
(1)鼓勵我區重點培育的新醫藥、新材料、高端裝備制造等重點產業相關組織申報參評。
(2)鼓勵創新能力強、具有自主知識產權、質量管理水平先進、符合產業發展方向、成長性強的中小企業申報參評。
2.個人申報方面
鼓勵為質量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首席質量官和各領域一線質量工作人員申報參評。
3.已獲得過江蘇省省長質量獎、連云港市市長質量獎的組織和個人不得重復申報。
4.組織的主要管理者個人和所在的組織不能同時申報。
五、申報材料
(一)組織
1.申報表。申報組織如實、完整填寫《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質量獎申報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申報表”)。其中,“所在街道或區有關部門推薦意見”可以由所在街道或區有關部門進行推薦并加蓋公章。
2.組織概述。3000字以內,內容要求見GB/Z 19579-2012《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實施指南》附錄B。
3.自評報告。對照GB/T 19580-2012《卓越績效評價準則》要求,通過事實和數據,從采用方法、工作展開和實施結果三個方面,逐條說明實施卓越績效管理的時間、過程、成效和經驗。
4.典型案例。提供推廣應用卓越績效管理模式、產生顯著經濟或社會效益的典型案例。
5.證實性材料。申報組織提供與申報表及自評報告內容相符的證實性材料。
(二)個人
1.申報個人如實、完整填寫《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質量獎個人申報表》(見附件3);
2.自評報告。參照GB/T 19580-2012《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和《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質量獎個人獎申報自評指南》(附件4)要求,從意識與素質、目標與計劃、顧客、學習與發展、工作過程、改進與創新、結果等7個方面,詳細說明在質量理論研究、質量管理實踐、質量策劃、控制、改進及創新等方面的主要工作措施、成效和貢獻;
3.證實性材料。與申報表和自評報告內容相符,包括個人身份及各類資格證書、從事重大質量工作取得實效證明材料、質量管理科學研究成果、榮獲區級以上質量榮譽證書等復印件。
(三)裝訂要求
以上材料以A4紙正反雙面打印并裝訂成冊,并輔以目錄和頁次,一式二份;同時提供上述材料的電子文檔。
組織的申報材料中,第1-4項合并裝訂成一冊,第5項單獨裝訂成一冊。
“開發區質量獎申報組織無不良記錄證明”(附件2)由區相關部門確認并加蓋公章,單獨提交,不入冊裝訂。
申報組織或個人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2-3張反映基本情況的電子版照片。
申報材料的具體要求詳見申報表填表說明。
六、申報材料報送方式
采用書面申報、統一受理的方式,申報材料于2024年4月12日前報送至開發區質量發展委員會辦公室。
報送地址: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花果山大道601號新海連大廈825室。電子材料可提供U盤或發送至郵箱:2809901829@qq.com。
聯系人:鄭鴻昌 聯系電話:0518-80532018
附件:1.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質量獎申報表
2.開發區質量獎申報組織無不良記錄證明
3.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質量獎個人申報表
4.開發區質量獎個人獎申報自評指南
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質量發展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