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675490773/2018-00185 | 分類: | 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監管 / 通知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 | 文號: | 連開市監〔2018〕37 號 | ||
成文日期: | 2018-05-25 | 發布日期: | 2018-05-25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稱: | 關于開展2018年學校及周邊食品安全專項監督檢查的通知 |
各分局、各職能科室: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切實保障廣大師生身體健康和飲食安全。根據市教育局、市衛生和計生委員會和市食藥局《關于開展2018年春季學校食品安全、學校衛生工作專項監督檢查的通知》連教體藝〔2018〕1號文件, 市食藥局《轉發省局關于開展校園及周邊五毛食品整治工作的通知》(連食藥監食〔2018〕57號)等文件要求,決定對全區中小學校(包括托幼機構)及周邊開展食品安全專項監督檢查,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內容
(一)學校食堂
1、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實情況。食堂是否落實以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的食品安全責任制及其管理機構,是否指定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食堂是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方案;
3、食堂是否取得有效食品經營許可證從事食品經營,是否嚴格按照食品經營許可的類別和范圍從事餐飲服務活動;
4、學校是否按照《江蘇省餐飲服務經營者食品安全自查指南》定期開展食品安全自查,對食堂內存在的食品安全風險隱患要開展自查,對于自查存在的問題有整改結果(附1、2);
5、食堂是否建立食品進貨索票索證、查驗記錄制度,食品倉庫內有無未經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入庫的食品,所采購的食用農產品進貨渠道是否合法,是否與銷售者簽訂采購協議,是否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有無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等;
6、對重點食品和問題食品開展抽檢;
7、食堂內食品生產加工過程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食品庫房、粗加工間、切配間、烹飪加工間、備餐間、餐具洗刷消毒間是否分開,食品加工用具、容器是否分開并有明顯標識,食堂內外環境是否整潔;
8、食品安全管理員、從業人員是否建立食品安全健康檔案,是否建立每日晨檢制度;是否持有效健康證明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考核合格證明上崗等;
9、餐飲具、炊具是否每餐次按規定進行清洗消毒保潔;
10、每餐次主副食品是否留樣,留樣是否規范;
11、食堂是否嚴格落實食品添加劑“五專”管理制度;
12、食堂是否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動態等級評定;
13、食堂是否開展基礎設施達標改造和實施明廚亮灶建設工程;
14、食堂是否實施“五常、6T”等先進管理模式。
(二)校園周邊
1、開展兒童食品經營主體資格大檢查,全面核查食品經營者主體證照,認真檢查食品經營主體食品經營條件,堅決取締查處無證無照食品經營戶,清理或規范不符合食品經營條件標準和相關要求的食品經營者,做到不留死角、不存盲區。
2、要對校園周邊食品經營者履行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等法定責任和義務情況進行抽查,對食品經營者索取的食品或食品原料進貨票證和相關記錄逐項核查,依法查處未依法或按規定落實食品或食品原料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等法定責任和義務,購入和銷售或使用無合法來源或票證不全的食品或原料的食品經營者。
3、要對流通環節食品經營者的食品銷售、加工區域,以及食品和原料庫房進行全面檢查,認真清查過期食品、腐敗變質食品、標簽標識不規范食品,對發現的過期食品、腐敗變質食品、劣質食品、"兩超一非" (即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食品、標簽標識不規范食品,以及使用劣質原料加工制作食品等違法行為,要一追到底,堅決依法查處。
4、結合轄區實際,針對夏秋季微生物生長繁殖迅速的特點,將嬰幼兒輔食、乳制品、冷凍飲品、以及兒童消費量較大的膨化食品、休閑食品、方便食品、飲料、糕點等作為重點品種,加大食品監督抽檢力度強化對菌落總數、大腸菌群、致病性微生物、山梨酸等防腐劑、非法添加物等項目的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和快速檢驗?提高抽檢監測頻次,增加抽檢監測數量,強化對抽檢監測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或問題產品的核查處置。
二、檢查時間。
2018年5月1日至6月30日。
三、檢查對象。
全區學校和托幼機構食堂以及學校周邊食品經營主體。
四、檢查方式。
1、各分局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認真開展本轄區內的學校食堂及學校周邊餐飲單位監督檢查工作;
2、局食藥監處對各分局、各學校監督檢查與學校自查情況進行重點督查。
五、工作要求。
1、強化責任落實。各分局要高度重視專項檢查工作,要安排專人負責,認真開展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在檢查過程中一定要做好監督記錄,對于檢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要下達行政指導意見書和責令整改通知書;各分局對于檢查出的違法行為要進行立案處罰。
2、嚴肅工作紀律。要嚴格遵守此次專項檢查的工作紀律,對于工作不落實、監督檢查走過場以及案件查處不力、失職瀆職的,依紀依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3、信息上報。各分局在檢查過程中認真填寫附件3,檢查結束后各分局將附件和檢查總結于7月10日前報局食藥監處匯總。
聯系人:常彥;電話:227668、電子郵件:18223112@qq.com
附件:
1 、開發區學校(托幼機構)食堂食品安全全項目自查記錄表
2、開發區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全項目自查整改報告
3、學校、托幼機構食堂食品安全監督檢查記錄
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