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675490773/2018-00344 | 分類: | 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監管 / 通告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 | 文號: | 連開市監聽告字〔2018〕003號 | ||
成文日期: | 2018-11-07 | 發布日期: | 2018-11-07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稱: | 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003 |
開發區軍鴿日用品經營部:
由本局立案調查的你提交虛假材料取得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一案,已經本局調查終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現將本局擬作出撤銷開業登記的事實、理由、依據及處罰內容告知如下:
個體工商戶“開發區軍鴿日用品經營部”經營者為田軍鴿(證件號碼320324******23729),組成形式為個人經營,經營場所位于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隆鑫農貿市場10號,。2014年7月15日,你向原連云港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申請辦理開業登記手續,并提交了由經營者田軍鴿簽名的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申請書、經營者身份證復印件以及由“趙士松”、“田軍鴿”共同簽名的房屋出租合同等材料。經審查,本局認為上述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于2014年7月15日作出準予開業登記的決定,注冊號為320791600034267。
2018年9月20日,田軍鴿向我局投訴,稱其被冒名登記為個體工商戶“開發區軍鴿日用品經營部”的經營者,其未在連云港開發區進行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未簽署任何設立文件,亦未對上述行為進行追認,注冊為個體工商戶并非田軍鴿的真實意思表示。
經你的開業登記委托代理人徐亞林自認,你開業登記檔案中“田軍鴿”的簽名均由其代為簽字,并不認識田軍鴿,未獲得其本人授權,領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后也未交予田軍鴿。
經你登記經營場所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隆鑫農貿市場10號現經營者趙士松、俞冬香夫婦證實,該處門面一直由其自行經營,從未與他人簽署過房屋出租合同。
本局認為,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應當是自然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你的委托代理人徐亞林在未取得田軍鴿代理權的情況下,自行以田軍鴿的名義實施民事行為,屬于非基于代理權而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的無權代理,該無權代理行為因田軍鴿本人拒絕追認或承認而無效。你提交假冒“田軍鴿”、“趙士松”簽名的材料,騙取個體工商戶注冊登記的行為,違反《行政許可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申請人申請行政許可,應當如實向行政機關提交有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并對其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構成提交虛假材料,騙取個體工商戶注冊登記的違法行為。鑒于你實地查無下落,擬不對你的上述行為作出行政處罰,但根據《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 “被許可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行政許可的,應當予以撤銷?!钡挠嘘P規定,擬撤銷2014年8月25日作出的準予你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的決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四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對上述擬作出的行政處罰,你(單位)有陳述、申辯和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如果有陳述、申辯意見,你(單位)應當在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 三 日(工作日)內,向本局提出;如果要求舉行聽證,應當在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 三 日(工作日)內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此權利。
聯系人: 法制處 聯系電話: 80532008
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