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號: 無
成文日期: 2017-08-03
發布日期: 2017-08-03
有效性: 有效
名稱: 連云港開發區法院召開首次新聞發布會 公布管轄范圍
連云港開發區法院召開首次新聞發布會 公布管轄范圍
8月3日上午,連云港開發區法院召開成立后的首次新聞發布會,通報了前期籌備情況、人員及組織機構、案件管轄情況、以及今后的發展定位。
目前,連云港開發區法院配備院領導5名,內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庭、行政審判庭、速裁庭、執行局、訴訟服務中心、黨政辦公室、司法警察大隊等8個職能部門,共有政法專項編制51個,正式在編干警41人,其中員額法官17名。
根據市中院《關于確定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地域管轄及調整部分基層法院地域管轄范圍的通知》要求,自2017年8月7日起,開發區法院的地域管轄范圍是:
1、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包括中云街道、朝陽街道、猴嘴街道、青口鹽場);
2、連云港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郁洲街道、南城街道、云臺農場);
3、云臺山風景名勝區(云臺街道、朝陽林場、南云臺林場);
在上述三功能區及其分塊管理的花果山街道管理范圍內發生的刑事、民商事、執行等各類案件均可由開發區法院行使一審管轄權。
海州區法院、連云區法院對上述地域不再分別行使地域管轄權。
為落實行政訴訟案件“集中管轄、兩區分離”的改革要求,市中院指定連云港全市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一審行政訴訟案件統一由開發區法院和連云區法院集中管轄。
友情提醒:開發區法院目前的辦公地點位于連云港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黃河路43號(原連云港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大樓)內。
注:本文轉自連云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